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三讀通過:有房產的人,現在更該做遺囑規劃
- 文彬 張
- 7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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兄弟姊妹「特留分」三讀通過將刪除,但不是從今天開始就不能繼承!
2026年7月28日,立法院三讀通過《民法》第1223條修正案,將刪除「兄弟姊妹特留分」規定。修法方向是讓立遺囑的人,對自己的財產有更大的分配自主權;但在條文公布並生效前,現行規定仍然適用。
但這裡有兩個重點,一定要先講清楚:
第一,刪除的是「特留分」,不是「法定繼承權」
修法生效後,兄弟姊妹仍可能是法定繼承人。
若被繼承人沒有直系血親卑親屬與父母,且沒有有效遺囑安排,兄弟姊妹仍可能依法成為第三順位繼承人。若有配偶,配偶會與該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。
真正改變的是:
有立遺囑時,可以不再保留一定比例的遺產給兄弟姊妹。
過去即使遺囑寫明,房子或存款全部留給配偶、伴侶、姪子女、照顧自己的人,兄弟姊妹仍可能依「特留分」規定,主張應繼分三分之一的最低保障。
新法生效後,兄弟姊妹原則上不能再用特留分要求扣減遺贈。
第二,三讀通過不代表立即生效
這次修正條文規定,須經總統公布後,再過6個月才施行。
因此,在新法正式生效以前,現行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仍然有效,不能直接當成已經全面取消。
修法後,哪些人仍有特留分?
新法生效後,仍受特留分保障的對象包括:
直系血親卑親屬,例如子女、孫子女:應繼分的二分之一
父母:應繼分的二分之一
配偶:應繼分的二分之一
祖父母:應繼分的三分之一
兄弟姊妹則不再列入特留分保障範圍。
哪些人最需要重新檢視財產規劃?
這次修法對以下幾類人的影響特別明顯:
✅ 單身、未婚,且沒有子女的人✅ 頂客族夫妻✅ 沒有子女、父母也已過世的人✅ 與兄弟姊妹長期疏遠的人✅ 希望把房產留給配偶、伴侶、姪子女或實際照顧者的人✅ 希望將部分財產捐給公益團體的人
不過我要特別提醒:
修法增加的是立遺囑的自由,不是自動幫你分配財產。
沒有立遺囑,仍然要依《民法》的法定繼承順序處理;只有把財產安排寫進合法有效的遺囑,才有機會真正依照自己的意願執行。
尤其房地產常占家庭資產很高比例,一間房子由多人共同繼承後,可能出現持分出售、使用管理、修繕費用或是否出售等爭議。
與其等到家人發生意見衝突,不如趁自己意識清楚、家庭關係明確時,先把房產、貸款、現金及其他資產整理好。
財產規劃不是觸霉頭,而是把自己的決定說清楚,也減少家人日後猜測與爭議。
最後再提醒一次:目前是立法院三讀通過,仍須等待總統公布,並於公布後6個月正式施行。實際個案仍應依生效日期、繼承開始時間及完整家庭關係,由律師、地政士或專業人士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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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
公視新聞|立法院刪手足特留分三讀通過,修正公布6個月後上路
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|民法第1223條(現行條文,閱覽日:2026年7月28日)
法務部|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及配套說明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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